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是中央政策依法執行、飛雁新村都更一切合法,市府反駁李全教指控子虛烏有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
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是中央政策依法執行、飛雁新村都更一切合法,市府反駁李全教指控子虛烏有
新聞摘要
  • 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是中央政策依法執行、飛雁新村都更一切合法,市府反駁李全教指控子虛烏有
【MyGoNews林湘慈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針對李全教指控台南市府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涉嫌圖利特定人士,台南巿政府對於此毫無事實根據的污衊抹黑,表達嚴正抗議。
 
關於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問題,台南市府表示,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係因應行政院的政策及監察院之要求,辦理各縣市的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工作,由學校及市場用地做起。台南市府依中央政策及相關規定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,積極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問題,各項公共設施解編均設有檢討標準,只問是否符合條件,從不過問地主是誰,一切禁得起檢驗。如果有涉及不法情事,台南市府將會主動移送法辦。
 
台南市府認為,將不必要的公設保留地解編,可以釋出土地配合都市發展的需求,解決土地所有權人之困擾,且非毫無條件,必須無償回饋公共設施至少35%(所指個案回饋比例41%)。李全教所提內容目前也僅止於市都委會審議中,公開展覽後也重新檢討,未來仍須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,並非所稱已經通過,李企圖誤導社會視聽,台南市府深表遺憾。
 
其次,飛雁新村都市更新案之土地為國防部所有,內政部於2006年同意由原台南縣府代辦,是台南市第一件公辦都更案,台南市府辦理過程為求公平公正,依照政府採購法規定,採二階段審標,以確定廠商及協力團隊具有執行都市更新作業之專業能力。第三階段再以價格高低決標,價格標單於開始投標時就須一併繳交,第三階段公開拆封出示標價。
 
本案有2家廠商投標,第一、二階段二家都通過審查,進入第三階段,遠雄公司出價超出底價5億多元,並比第二家廠商高出4億5千多萬元,過程已都公開公告於網站,可受檢驗,台南市府也已將過程資料提交檢調單位,絕對禁得起考驗,李所稱審查委員僅為第二階段審查委員,委員無法決定廠商是否得標,而二家均通過審查,且決標價格高出底價三成以上,顯見過程絕對公平公正。
 
「飛雁新村開發案」已納入台南市政府開放決策模式,將以「願景工作坊」與「城鄉論壇」兩階段辦理方式進行,目前台南市府已和公民團體等利益相關者開過三次願景工作坊,針對「開發區內樹木保留」、「開發量體對地區之衝擊」、「遺址挖掘及古蹟再利用」與等三大議題進行溝通與討論。接著進行第二階段「城鄉論壇」議題討論參考。最後投票彙整成總成果報告,做為公民決策意見書,提供市政府做為未來施政決定參考。
 
台南市政府本著公開、透明的施政方針,開放決策過程,並廣納民意,對於李全教先生記者所指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和飛雁新村開發案等,皆子虛烏有,對此污衊、抹黑市府表達嚴正抗議。